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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6013827592L/2025-01560
分  类: 养老服务 ;  通知;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标      题: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关于开展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绿民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索引号: 11220106013827592L/2025-01560 分  类: 养老服务 ;  通知;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标  题: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关于开展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绿民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相关企业,驻区养老服务机构,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银发经济的决策部署,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加快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水平和康养产业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并开展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目的
  通过广泛征集优质项目,整合社会资源,推动银发经济与康养产业链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绿园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助力雁鸣湖康养产业拓展片区建设,助推绿园区康养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项目范围
  健康医疗产业、养老服务产业、老年用品产业、金融保险产业、文化娱乐产业、房地产产业、科技与互联网产业、其他相关产业。具体业态参见文后附件3。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个人等均可申报。
 (二)备案项目要求:
  1、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示范性;
  2、项目能体现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能够有效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和康养产业升级;
  3、项目需符合国家及吉林省养老产业政策导向;
  4、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益和市场化运营策略。
 (三)实施周期:项目应明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四)资金保障: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资金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四、申报备案方式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绿园区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1)、《绿园区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汇总表》(附件2),准备纸质项目方案及项目说明PPT(电子版)后,直接报送区民政局。
 (二)联合申报。由镇街推荐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联合意向合作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绿园区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1),《绿园区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汇总表》(附件2),准备纸质项目方案及项目说明PPT(电子版)后,由合作镇街报送至区民政局。
  五、申报时限及地点
  本轮申报期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截止。项目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绿园区民政局养老和老龄科(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八楼836室)
  联系人:牟铁成,联系电话15764331555。
  附件: 1.绿园区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基本情况备案表
      2.绿园区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汇总表
      3.绿园区银发经济涉及产业及相关业态参考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2025年2月25日
长绿民发【2025】6号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关于开展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绿园区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基本情况备案表.docx
附件2绿园区银发经济及康养产业链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绿园区银发经济涉及产业及相关业态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