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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1309室;咨询电话:0431-81187020;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分局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有力推动了政务工作透明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和组织保证,住建局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管理

住建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及信息发布流程。对涉及住建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不假报”,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强化主动公开,拓宽公开渠道

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公开事项进行认证梳理并及时公开,对保障性住房、城市综合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市政服务及重大建设项目等多个重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依据进行调整。同时,在网站增设住建公示专栏,集中展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信息,满足群众公众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对政务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加强培训和教育,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公开意识,适应工作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中,实行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发布信息科室、单位予以相应的表彰奖励。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对政务公开督导、检查,对不及时完成信息公开任务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