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中韩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 索 引 号: | /2026-07539 |
| 分 类: | 就业信息服务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中韩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7月21日 |
| 标 题: | 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及申报流程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21日 |
| 索引号: | /2026-07539 | 分 类: | 就业信息服务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中韩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7月21日 |
| 标 题: | 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及申报流程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21日 |
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及申报流程公示
一、政策内容
重点行业领域(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由区就业部门拨付到劳动者社会保障卡中。
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补贴期限为1年,自企业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月份开始申领,最早为当年1月1日开始计算,最晚发放时间不得超过2027年度,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影响享受其他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补贴期限不累计计算)。
二、重点群体范围
1.符合2025年政策未申请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符合2026年政策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和2025
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6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市属及以下企业向注册地所属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省属及以上企业向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申领,并填报《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确认表》和《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街道(乡、镇)对劳动者或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成初审,并及时将符合人员录入到吉林智慧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
2.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申报材料、信息进行复审,及时汇总符合人员信息名册。
3.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审核通过的中小微企业在就业部门相关网站或政务新媒体等官方法定宣传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结束后,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将资金拨付到劳动者社会保障卡中。
四、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认定相关材料;
3.重点群体人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4.重点群体人员身份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防返贫APP或“巩固脱贫成果和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微信小程序中的截图;
5.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及参保证明;
6.《扩大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
五、受理部门
长德街道办事处
六、咨询电话
0431-81187792
附件:
1.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确认表
2.扩大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