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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条例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长春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http://czj.changchu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邮编:130012,电话/传真:0431-89865800,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一、概述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主体,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工作机构、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长春市财政局落实市政府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保密部门、法制部门以及相关处室密切配合,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布程序和工作规程,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接待,方便公众上门咨询和申请受理工作。

  2.重点公开内容。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统一部署,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本市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目录的公开工作。

  3.做好基础保障工作。一是加强长春财政局网站建设,按照政务“五公开”标准,对栏目设置进行调整、及时更新内容;增强网站智能化查询搜索功能,建立公众网上留言咨询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在线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可见性、搜索性、便捷性”。二是拓展发布渠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依托新闻媒体平台,接受媒体专访,参与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最新财政惠民政策及向公众宣传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涉财民生信息;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答复口径准确、规范、合理;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财政业务、重点领域信息、重大决策、建议提案、权责清单、文件草案征集等各类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重点领域工作公开。认真做好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公开经本级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决算信息以及预算调整情况,内容涵盖一般公共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政府债务公开,公开了《2018年长春市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2018年长春市政府债劵使用情况表》、《2018年长春市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长春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三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长春市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四是推进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公开。

  2.专项领域工作公开。一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工作,对涉及市财政局的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和细化,在政府采购网上,及时更新定点采购及协议供货单位,实时发布项目、工程招标公告及中标信息,稳步拓展公共服务项目范围;二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工作,依托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平台全面公开财政局PPP项目政策文件、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及时公开本市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3.规范性文件公开。本年度,我局共发布9篇规范性文件,包括《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长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为了扩大公众参与度,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均通过网站公开草案全文以及制定背景情况介绍,广泛征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4.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并建立清单调整公开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公开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根据国家停征、免征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要求,及时发布有关政策通知,新增、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财政局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并在网站上同步更新。

  5.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的落实情况,公开了《关于长春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公开各类财政预算情况及说明,并对报告进行了系列解读和名词解释,将财政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聚焦到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

  6.本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开了本部门及所属14家预算单位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并按照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本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在《2019年度长春市财政局部门预算》中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进行了说明,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具体使用情况同上一年度进行了对比分析。

  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公开《长春市财政局 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公开了3篇2019 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 2 件,市政协委员提案 1 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涉及提高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待遇,航空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

  (二)公开的主要渠道

  我局官方网站(http://czj.changchun.gov.cn/zwgk/)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栏目分类设置和内容整合,对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我局按照实用有效原则,申请开通了“扶贫资金总台账”栏目。2019年,我局编制主动公开信息3589条,其中:预决算信息219条(占6.1%),政策法规类信息21条(占0.59%),行政执法公示90条(占2.51%),业务类信息396条(占11.04%),公众参与类信息170条(占4.74%),财政动态41条(占1.15%),通知公告88条(占2.46%),招标公告1154条(32.16%),中标公告1261(35.14%),其他信息149条(占4.16%),及时通过长春市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对外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独立用户全年访问量85360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按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处理,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作出答复。从申请形式看,网上申请的7件,占总数的28%;信函申请的9件,占总数的36%;当面申请的9件,占总数的36%。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9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1件为上年度顺延至本年度答复),全部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25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有1件,“同意公开”的有10件,2项合计占总数的44%,主要涉及政策、财政资金等方面信息;“部分公开”的有4件,占总数的16 %,其中有1件涉及国家秘密,2件本行政机关无申请所指的信息,1件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7件,占总数的28%,主要是申请人对本行政机关职能不了解导致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有3件,占总数的12%,主要是本行政机关无申请所指的信息;“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有1件,占总数的4%,主要是申请人申请时未明确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无法提供所申请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补正。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推进咨询互动标准化建设,局网站开设“调查征集”、“公众留言”、“投诉举报”、“局长信箱”等多个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2019年,互动交流平台累计接收市民网上留言和咨询约170余人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的问题,与社会公众的需要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2020年,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以公开促监督、促规范,继续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政务“五公开”为推手,发挥推进公开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增强互动,发挥信息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的作用;四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七、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都仅反映2019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局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2020年1月9日

  

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1).pdf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pdf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