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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在长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邮政编码:130012 ;电话/传真:0431-89865800 ;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

一、概述

2017年,长春市财政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长春市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并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长春市财政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如新出台的财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全年累计公开信息3909条。 

                               

三、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利用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7年长春市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长春市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长春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长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长春市本级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长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2016年长春市本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举债情况说明》、《2016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长春市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6年长春市级汇总“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2016年长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等24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专栏,集中公布行政处罚事项等信息,方便公众及时获取行政处罚信息。2017年累计公布4起处罚信息,对企业失信违规行为起到强烈震慑作用。

(三)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具体操作制度,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特别是招标、中标、更正信息共2785条,让公众知晓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四)全面公开PPP项目信息情况。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了“PPP工作专栏”,公布了“长春市PPP示范项目情况一览表”、“长春市PPP项目情况一览表”等6条信息,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吸引咨询机构和社会资本进一步对项目进行考察对接。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财政局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增进理解支持的重要渠道。2017年共发布建议提案信息3件。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申请受理、要件审核、分发办理、追踪协调、信息提供和资料归档等六个步骤的规范化工作流程,实现全过程留痕。2017,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作出答复。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长春市财政局十分重视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2017年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民意调查3次,利用“公众咨询”、“会计管理与服务”、“政策解读”等栏目回应社会公众咨询191条,较好地完成了对广大群众解疑释惑的工作。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七、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4人。平均每个处(室、局)及局属单位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信息公开质量,及时督促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