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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20151231止。本报告在长春市财政信息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邮编:130012 ;电话:0431-89865800 ;传真:0431-89865800 ;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为重点,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为全面贯彻《条例》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我们专门设定依申请公开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事宜。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财政机构职能、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财政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财政规章制度、财政承诺事项、财政预算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三)深入推进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提高财政工作运行的透明度。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认真征询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补充和修改。
  (四)丰富网站内容,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在以往静态网页的基础上,为便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便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监督举报的具体情况,我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长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五)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把服务转型升级、保障民生发展作为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加大了财政预算、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将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公布,方便公众查询及监督;及时发布2014年度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积极推进公开采购、阳光采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条32,占2.1%;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65条,占4.3%;业务类信息1431条,占93.6%
  (二)公开形式
  长春市财政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责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局属单位、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向导等18个子栏目。市民通过各子栏目可以查阅各类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等服务。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受理向导子栏目公布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
  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4人。平均每个处(室、局)及局属单位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省市财政局、省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条例》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提高把握政策能力,明确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依据;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划分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财政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以公众需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立足点,着重提高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实用性和方便性。在内容上,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让新出台的法规政策、政务动态能更快为公众获悉,已修改或废止的法规政策及时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