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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长春市财政信息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邮政编码:130012 ;电话/传真:0431-89865800 ;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我局在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效果,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纪检组长亲自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相关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印发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和《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财政机构职能、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财政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财政规章制度、财政承诺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为全面贯彻《条例》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我们专门设定依申请公开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事宜。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丰富网站内容,我们在以往静态网页的基础上,为便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便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监督举报的具体情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长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提高办事效率,采取会议、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和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多渠道公布应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10条,占14.88%;规划计划类信息521条,占12.7%;业务类信息2824条,占68.88%;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45条,占3.54%。其中,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07条,占27.29%;规划计划类信息334条,占22.4%;业务类信息677条,占45.41%;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73条,占4.9%。局属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3条,占7.78%;规划计划类信息187条,占7.17%;业务类信息2147条,占82.29%,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72条,占2.76,%。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和各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等、《吉林省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工作方案》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财政保障民生方面信息、国家及省市民生行动计划等。会计管理与服务方面,公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证书发放、换发、调转等办理情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信息。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社会福利、居家养老、农村合作医疗、就业等政策及财政方面相关保障措施、工作思路等信息。农业方面,公开了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国家、省市关于财政扶持“三农”的相关政策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政府集中采购方面,公开了2010年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公告、中标公告,以及供应商、定点采购、专家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局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局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市财政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责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局属单位、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向导等18个子栏目。市民通过各子栏目可以查阅各类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3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我局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核算中心等局属单位设有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公共查阅点6个,方便公众获取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方面政府信息,其中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设有“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作为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招投标信息、供应商信息及采购政策法规。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794条,电子信息访问量达15万人次。

  3.便民手册

  在窗口单位和办事大厅定期通过发放宣传单、便民手册等纸质公开媒介让公众知悉财政业务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等服务。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受理向导子栏目公布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

  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7人。平均每个处(室、局)及局属单位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省市财政局、省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目前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公开不充分、公开信息量不足、公开时间不及时等问题,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公开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和职责,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二) 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推进市民关心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深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财政预算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公开。

  (三)强化载体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公众需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便捷性。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细化考核标准和依据,监督局内各处室公开信息的数量、及时性、有效性。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专业化。

  七、其他事项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长春市财政信息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邮政编码:130012 ;电话/传真:0431-89865800 ;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我局在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效果,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纪检组长亲自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相关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印发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和《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财政机构职能、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财政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财政规章制度、财政承诺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为全面贯彻《条例》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我们专门设定依申请公开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事宜。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丰富网站内容,我们在以往静态网页的基础上,为便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便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监督举报的具体情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长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提高办事效率,采取会议、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和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多渠道公布应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10条,占14.88%;规划计划类信息521条,占12.7%;业务类信息2824条,占68.88%;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45条,占3.54%。其中,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07条,占27.29%;规划计划类信息334条,占22.4%;业务类信息677条,占45.41%;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73条,占4.9%。局属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3条,占7.78%;规划计划类信息187条,占7.17%;业务类信息2147条,占82.29%,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72条,占2.76,%。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和各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等、《吉林省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工作方案》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财政保障民生方面信息、国家及省市民生行动计划等。会计管理与服务方面,公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证书发放、换发、调转等办理情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信息。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社会福利、居家养老、农村合作医疗、就业等政策及财政方面相关保障措施、工作思路等信息。农业方面,公开了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国家、省市关于财政扶持“三农”的相关政策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政府集中采购方面,公开了2010年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公告、中标公告,以及供应商、定点采购、专家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局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局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市财政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责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局属单位、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向导等18个子栏目。市民通过各子栏目可以查阅各类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3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我局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核算中心等局属单位设有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公共查阅点6个,方便公众获取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方面政府信息,其中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设有“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作为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招投标信息、供应商信息及采购政策法规。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794条,电子信息访问量达15万人次。

  3.便民手册

  在窗口单位和办事大厅定期通过发放宣传单、便民手册等纸质公开媒介让公众知悉财政业务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等服务。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受理向导子栏目公布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

  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7人。平均每个处(室、局)及局属单位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省市财政局、省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目前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公开不充分、公开信息量不足、公开时间不及时等问题,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公开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和职责,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二) 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推进市民关心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深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财政预算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公开。

  (三)强化载体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公众需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便捷性。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细化考核标准和依据,监督局内各处室公开信息的数量、及时性、有效性。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专业化。

  七、其他事项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长春市财政信息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邮政编码:130012 ;电话/传真:0431-89865800 ;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我局在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效果,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纪检组长亲自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相关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印发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和《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财政机构职能、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财政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财政规章制度、财政承诺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为全面贯彻《条例》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我们专门设定依申请公开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事宜。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丰富网站内容,我们在以往静态网页的基础上,为便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便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监督举报的具体情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长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提高办事效率,采取会议、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和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多渠道公布应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10条,占14.88%;规划计划类信息521条,占12.7%;业务类信息2824条,占68.88%;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45条,占3.54%。其中,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07条,占27.29%;规划计划类信息334条,占22.4%;业务类信息677条,占45.41%;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73条,占4.9%。局属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3条,占7.78%;规划计划类信息187条,占7.17%;业务类信息2147条,占82.29%,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72条,占2.76,%。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和各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等、《吉林省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工作方案》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财政保障民生方面信息、国家及省市民生行动计划等。会计管理与服务方面,公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证书发放、换发、调转等办理情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信息。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社会福利、居家养老、农村合作医疗、就业等政策及财政方面相关保障措施、工作思路等信息。农业方面,公开了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国家、省市关于财政扶持“三农”的相关政策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政府集中采购方面,公开了2010年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公告、中标公告,以及供应商、定点采购、专家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局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局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市财政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责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局属单位、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向导等18个子栏目。市民通过各子栏目可以查阅各类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3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我局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核算中心等局属单位设有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公共查阅点6个,方便公众获取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方面政府信息,其中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设有“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作为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招投标信息、供应商信息及采购政策法规。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794条,电子信息访问量达15万人次。

  3.便民手册

  在窗口单位和办事大厅定期通过发放宣传单、便民手册等纸质公开媒介让公众知悉财政业务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等服务。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受理向导子栏目公布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

  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7人。平均每个处(室、局)及局属单位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省市财政局、省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目前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公开不充分、公开信息量不足、公开时间不及时等问题,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公开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和职责,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二) 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推进市民关心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深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财政预算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公开。

  (三)强化载体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公众需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便捷性。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细化考核标准和依据,监督局内各处室公开信息的数量、及时性、有效性。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专业化。

  七、其他事项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长春市财政信息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邮政编码:130012 ;电话/传真:0431-89865800 ;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我局在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效果,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纪检组长亲自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相关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印发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和《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财政机构职能、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财政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财政规章制度、财政承诺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为全面贯彻《条例》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我们专门设定依申请公开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事宜。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丰富网站内容,我们在以往静态网页的基础上,为便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便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监督举报的具体情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长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提高办事效率,采取会议、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和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多渠道公布应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10条,占14.88%;规划计划类信息521条,占12.7%;业务类信息2824条,占68.88%;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45条,占3.54%。其中,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07条,占27.29%;规划计划类信息334条,占22.4%;业务类信息677条,占45.41%;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73条,占4.9%。局属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3条,占7.78%;规划计划类信息187条,占7.17%;业务类信息2147条,占82.29%,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72条,占2.76,%。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和各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等、《吉林省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工作方案》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财政保障民生方面信息、国家及省市民生行动计划等。会计管理与服务方面,公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证书发放、换发、调转等办理情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信息。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社会福利、居家养老、农村合作医疗、就业等政策及财政方面相关保障措施、工作思路等信息。农业方面,公开了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国家、省市关于财政扶持“三农”的相关政策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政府集中采购方面,公开了2010年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公告、中标公告,以及供应商、定点采购、专家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局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局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市财政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责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局属单位、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向导等18个子栏目。市民通过各子栏目可以查阅各类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3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我局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核算中心等局属单位设有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公共查阅点6个,方便公众获取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方面政府信息,其中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设有“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作为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招投标信息、供应商信息及采购政策法规。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794条,电子信息访问量达15万人次。

  3.便民手册

  在窗口单位和办事大厅定期通过发放宣传单、便民手册等纸质公开媒介让公众知悉财政业务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等服务。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受理向导子栏目公布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

  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7人。平均每个处(室、局)及局属单位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省市财政局、省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目前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公开不充分、公开信息量不足、公开时间不及时等问题,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公开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和职责,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二) 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推进市民关心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深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财政预算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信息公开。

  (三)强化载体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公众需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便捷性。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细化考核标准和依据,监督局内各处室公开信息的数量、及时性、有效性。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专业化。

  七、其他事项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410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410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189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3.咨询情况统计(例)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26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3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2591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772939

  4.申诉情况统计表

  5.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