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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榆树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榆树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在榆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民生领域、公共监管领域、营商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目录体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榆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榆树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修改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榆树市民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强化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榆树市民政局
  2024年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