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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长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长政公组办〔2022〕23号)部署要求,特编制2022年度榆树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榆树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榆树市政府行政办公楼西侧一楼;邮编:130400;电话:0431-838083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强化基础信息公开。主动做好财政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解读时着重解读文件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2022年共发布部门文件解读信息1条,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布社会救助、福利安全、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等信息26件,围绕工作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公开化、制度化、透明化。围绕民政部门职责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改革发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2全年,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及申请,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经审核后及时填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利用“榆树民政”微信公众号、“榆树民政”微博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480条。重点节假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落实管网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向市政务公开办报告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梳理权责清单目录,实现政务公开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和信用中国关联。二是对全部信息公开栏目与内容进行梳理,及时发布更新相关内容,并删除不符合栏目要求的内容,重点梳理政策文件解读、意见征集与反馈等相关内容。三是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自查工作,查出并更正错别字2个,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外链内容错误、失效、指向商业营利性网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榆树市民政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制度》《榆树市民政局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距离群众需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征求意见不充分等。

  市民政局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注重源头把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征求社会公开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榆树市民政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