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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榆树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榆树市林业局在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3622615地址:榆树市府前路,邮编:130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榆树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
  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主要类别有: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
  2023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畅通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认真梳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布,在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提供政府信息获取渠道。规范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加大政务公开审查力度,提升公示公告、政策信息发布等公示公告发布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的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和收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榆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务信息的界定,逐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督促指导,充实信息数量。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促进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四是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辐射性。充分发挥其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探索建设各种新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榆树市林业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