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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榆树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榆树市林业局在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3622615地址:榆树市府前路,邮编:130400)。  

  一、总体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行政许可办件量1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发布信息50条。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细化,丰富了公开内容,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与赞扬,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秉持认真负责的工作理念,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落实到位。明确局主要领导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能推进。

  3、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许可办件量1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发布信息50条,工作动态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条例》以及榆树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启动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林业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可以更加完善,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学习有待加强。
    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自觉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 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法制信息。   
    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是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榆树市林业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