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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政府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5102231;传真:0431-85102231;电子邮箱:ccscy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朝阳区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各项政务公开机制,及时回应关切,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等各类事项,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通过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要求,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建档管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2025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受理共计22件,均已按时按质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制度,每条信息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倡导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审核、信息监督,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9

  0

  0

  0

  0

  0

  1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有差异,局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但个别干部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存在弱项,存在发布信息不准、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政府信息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信息公开业务的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提升中层及一般干部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建设,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文字发布审核,切实提高内容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