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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点击数: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政府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5102231;传真:0431-85102231;电子邮箱:ccscy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朝阳区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高层次部署、高标准落实、高效率办理,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职责、强部署,在组织制度上发力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公开会议和文件精神,局领导班子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搭建“1+9”组织结构框架,明确局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各科室、单位按照各自业务提供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教育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保证了2024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明流程、强规范,在运行管理上发力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不断优化《朝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政府公开信息,统一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准确、有序,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明实效、强举措,在群众满意度上发力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多项举措,规范公开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回复效率,真正做到“群众有所诉、政府及时应”。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条,均为行政许可处理事项。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共33条,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及时准确答复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9

0

0

0

0

0

1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内容更新质量上有所提升,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协同性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内部协同,提高规范化水平。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优化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等,加强各部门的联动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2.加强公开质量,提升精细化水平。深化主动公开事项内容,积极扩宽公开事项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加强公开内容的质量,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对于师生关切和社会关注相关问题,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效果和效率。

  3.加强业务培训,提挡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信息公开业务的理论和技能培训,深入学习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本地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