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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政府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5102231;传真:0431-85102231;电子邮箱:ccscy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朝阳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层次部署明确部门职责
  局领导班子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公开会议和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局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局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各科室、单位按照各自业务提供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教育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证了2023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高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流程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不断优化《朝阳区教育局政府公开管理规定》,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政府公开信息,统一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准确、有序,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高效率办理回应群众关切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多项举措,规范公开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回复效率,真正做到“群众有所诉、政府及时应”。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条,均为行政许可处理事项。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共12条,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及时准确答复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内容更新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所提升,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协同性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内部协同,提高规范化水平。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优化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等,加强各部门的联动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2.加强公开质量,提升精细化水平。探索深化主动公开事项内容,积极扩宽公开事项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加强公开内容的质量,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对于师生关切和社会关注相关问题,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效果和效率。
  3.加强业务培训,提挡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信息公开业务的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深入学习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制度和文件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本地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