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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中韩示范区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局 >> 履职依据

关于印发《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现行有效)

  长科发[2017]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进一步规范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科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和实施成效,制定了《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2017年9月4日

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