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地震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5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编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依法做好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修订版)》相关要求,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地震局”门户网站(http://ccdzj.changchun.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地震局秘书处联系。电话:88777031传真:88777032;电子邮箱:ccdzj@sina.com。
    一、概述:
    2014年长春市地震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我市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我局全新改版的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按照全市依法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要求,对我局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长春市地震局对部门的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重新核定,并依据《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级管理条例》对政务公开的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进行调整。
    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2014年1月调整长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加便民、利民,“一把手”亲自带队,对我局现有网站栏目进行重新梳理,对相关信息重新更新,增设栏目,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项工作得到了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高度评价。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2014年4月制定并实施《长春市地震局信息公开实施规定》, 2014年12月重新修订《长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着重修改了其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等方面,做到了“规范成册,权责有据,承诺兑现”,同时强调了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开设“长春市地震局局长信箱”,起到了便民、利民的作用。
    长春市地震局及时的增加了“长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目录”中的相关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对信息合理归类,设置了专题汇报长春市地震局的学习成果,突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基本做到了对外、对内公开的内容详实准确。
    2014年,长春市地震局继续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按照长春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制定《长春市地震局行政审批流程图》、《长春市地震局行政审批工作作业指导书》、《长春市地震局行政审批相关法规文件》、《长春市地震局行政审批窗口现行工作制度》和《长春市地震局行政审批岗位职责》等相关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已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根据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部署,对我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合理配置。
    (一)、公开的数量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0条。其中,局级公开信息1120条,约占98%,各县(市)区信息20条,约占2%。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2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2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0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1条;其他信息类1102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140条,网站点击次数约900余万次。
    2、公共查阅点。共设公共查阅点3个,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3个。2014年查阅点共汇集电子信息1140条,接待公众查阅75人次,借阅文件0件。
    (四)、公开的及时性
    全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140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1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其中,网上受理数量0件;当面受理0件;信函受理0件;其他形式受理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0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件数为0。全年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不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公开应以社会需要为先导,逐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公开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足,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继续指导长春市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结合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的良好契机,制订长春市地震局2015年政府信息工作安排:
    1、积极协调各方面因素,实现“网上报件、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等现代化信息公开形式和手段;
    2、现有栏目专人负责维护与更新,适时增加老百姓所关注的新栏目;
    3、定期增加网站中的多媒体信息;
    4、对我局的“行政审批”、“地震常识”、“市民关注”、“网上办公”等群众关心的栏目及时的进行维护,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5、同时根据访问量的多少,调整相关内容,与广大群众进行互动,做老百姓的朋友;
    6、局领导带领相关负责人员,通过对局长信箱的及时反馈,了解民生;
    7、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工作;
    8、积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过去的一年,长春市地震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有些细节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15年,市地震局将以“便民高效,优质服务”为标准,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制度改革,推动长春市防震减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