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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港澳事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港澳事务)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cfao.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专栏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外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政府第二办公区A座10楼,邮编:130022,咨询电话:0431-88775307,传真:0431-887753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本办职责职能范围内相关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0条,中文外事网和“长春外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06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部门领导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平台建设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港澳事务)办公室建有“长春外事”微信公众号和中文外事网网站,用于发布相关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培训,通过工作例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7.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进步,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要经常组织全办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明确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在编制指南和目录、提供信息、接受和处理群众互动请求、受理和处理群众监督等方面能够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工作。    

  (二)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信息公开会议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办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用制度来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适时进行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探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落实和管理。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责任制考核当中,并与个人直接挂钩。实施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

   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力上支持,在财力上倾斜,尽最大力量改善和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一是要设立固定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构,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队伍,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二是要将政务信息公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到位,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随时掌握国家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举措,紧跟国家、省、市步伐,及时拓宽公开渠道、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0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