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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点击数: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477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5292384)。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公开工作。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建设,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提质增效。2025年,我们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城市管理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

(三)依规处理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答复,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答复书均经过委律师内部审核,实行全过程留痕,做到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准确、高效。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为自然人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不断强化内容保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公开内容审查机制,规范工作审查流程,及时审核发布信息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视频、图片类的解读作品偏少。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了解不准确,有的信息回答不准确。三是队伍专业能力需提升,加强培训频次,对公开范围、边界的把握准确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行图文、短视频等多元解读模式,强化政策内涵解读,提升群众理解度。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城市管理领域,明确责任时限,确保重点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案例研讨,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