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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477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5292384)。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建设,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企业和群众依法及时获取本部门业务工作信息,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们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城市管理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内容、数量比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其中: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结果信息13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1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答复,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程序,由专人负责协调有关处室进行答复,责任处室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了解申请人具体需求,做好解释说明,并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包括1件商业企业申请,9件自然人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种业务信息,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主体责任,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

2、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主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到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