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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容环卫信息网”(srhwj.changchun.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477号;邮编:130022;电话:85292384;传真:85286926;电子邮箱:ccsrhw@qq.com)。

一、情况概述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市容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处长为办公室成员,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年中,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市容环卫局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重新编制了市容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截至2011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件。其中:机构职能3件,占8.6%;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22件,占62.9%;行政处罚1件,占2.9%;行政事业性收费1件,占2.9%;应急管理1件,占2.9%;政务动态7件,占20%。
(二)公开形式
    1、长春市容环卫信息网
    “长春市容环卫信息网”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调整、规范了信息公开相关栏目,栏目展现形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全面。发布时间以列表形式使信息清晰、完整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可以概括性地了解市市容环卫局信息公开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政务信息查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子栏目,可以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市市容环卫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2年,专栏访问量达4千余次。
    2、公共查阅点
    我局指定市市容环卫局办公室为我局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2012年无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新闻发布会
    2012年我局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公众未对我局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行政审批和处罚结果有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专业内容还不够规范;三是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2013年,我局将配合市容环卫信息网站改版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