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长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宽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健全主动监测管理机制,加强网站平台建设维护力度,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246号,邮编:130011,电话:0431-885421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印发了《长春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相关各项工作作了细致部署。
1.主动公开的情况。2021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发布长春审计动态105条,县区审计信息80条,各类通知公告16条,党政信息94条,时政要闻94条,政策解读10条,各类法规文件32条,综合信息公开30条(含预决算情况、人事信息、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审计学会17条,内审工作9条,开展互动交流17条,主题专栏30条。公开途径主要为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长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
一是深化审计结果公开。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聚焦“六稳”“六保”、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社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政策落实等审计项目,积极发挥好“经济体检”作用。及时主动发布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审计力量。
二是促进审计整改情况公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以公开促整改。年初对外发布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有效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
2.依申请公开的情况。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行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全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1件,为网上申请形式,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已按期答复。答复时限、答复形式、答复内容均符合规范要求,并按期报送交接单。无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费用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本单位在1楼大厅LED屏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继续通过互联网图文方式,对外我局主动更新538条相关信息,推进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发布等,让社会广泛知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4.平台建设的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确保运转良好。在全年的网站检查中,没有出现过错误链接和被国家、省、市通报等情况。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信息及时更新,无错误信息、空缺、不规范。后台监管有力,无未审核信息。平台无失效或变更栏目链接。落实专人接收以信函、电话、局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系统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留言咨询,及时按照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流程和法定时限进行受理、答复和回访;做好依申请公开渠道和留言咨询平台的维护保障工作,定期登录并清理局公共电子邮箱,确保社会公众正常的信息公开申请和留言能够有效投递,切实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
5.监督保障的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各处(室)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数据处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各业务处负责拟公开信息的上报整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信息更新及网站维护等工作。同时,在年度处室综合考核中明确,如有未按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和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更新,并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给予扣除基本分处理,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6.学习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情况。依托LED、政府网站等载体,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结合“大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完善《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
2021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以及政协提案相关需办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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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数 |
现有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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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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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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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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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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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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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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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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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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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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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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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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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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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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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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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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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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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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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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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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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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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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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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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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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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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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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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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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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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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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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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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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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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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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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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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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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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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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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解读回应创新性有待提高,虽增加了政策文件的图文解读材料,但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不断提高可读性;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的内容依然存在错别字、链接失效等问题,栏目更新时效的追踪检查还亟待更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三是培训及考核力度有待提高,部分审计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有关工作要求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务公开考核内容还有待细化落实。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日常监测运维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在拓宽政务公开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围绕服务重要窗口建设,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教育医疗、环境治理等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上述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继续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二是在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开展上下功夫。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办理流程,强化时效管理,认真做好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等方面的审查力度,做好日常监测,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链接是否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同时加强与网站运维方的协作配合,探索更高质高效的跟踪检查方法;探索政策解读形式多元化,切实增强政策可读性、亲和力。
三是在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培训上下功夫。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市府办政务公开处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要点。细化年度考核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春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