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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方面的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长春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在“长春市教育局”(jyj.changchun.gov.cn)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平泉路667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87016;传真:0431—82730156;电子邮箱:jiaoyuju3363@163.com)。

 

    一、概述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要求,2017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中心,推进“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改革,建设开放透明、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创新突破为手段,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优化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长春市教育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9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600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站

  为确保公众准确了解长春市教育局相关信息,我局将原“长春教育网”更名为“长春市教育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40万余人次。

  2.微信

  2017年我局新增微信信息发布方式,全年发布政府信息量2600条。

  3.报刊

  通过各类报刊向社会公布招生、招聘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等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10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对公众申请公开的2条信息进行了全部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二)收费、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持续实施“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借助“一门式、一张网”优化服务结构,增加便民措施,全力推进优质服务建设。虽然取得了进展和初步成效,但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依托借助“一门式、一张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一是重点建设好一网两微(长春市教育局网站、长春市教育局微博、长春教育信息微信);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长春市教育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