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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点击数:

  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长春市残疾人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长春市残联(大经路189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632079;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cdpf.org.cn/)

  一、总体情况
   一)筑牢组织根基,压实主体责任

   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残联公信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以残联理事长为组长,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牵头抓总、全员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市残联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调度等工作;长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长春市残疾人信息中心)具体负责信息采集、整理、发布及日常维护,构建起“统筹管理+具体执行”的闭环工作机制,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公开流程

   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特点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并完善《长春市残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制度》《长春市残联门户网站运行责任分工及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残联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开范围,涵盖政策法规、服务项目、财务收支等重点领域;规范了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元、便捷、高效;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政务信息及时、主动、规范向社会公开。

   (三)严守审核底线,筑牢安全屏障

   严格执行《长春市残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建立“部门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初审—信息主管领导终审”的“三审”责任机制。业务部门严把内容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和政策适用性;分管领导从业务角度进行审核把关;信息主管领导从政治导向、社会影响、工作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最终审定。通过全流程审核,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错误发布等风险,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与安全性。

  (四)优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质效

  2025年市残联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升级,全面梳理并更新内设机构及职责、机关简介、机构领导等基础信息,确保与现行组织架构一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检索功能,提升信息查询便捷度。在内容建设上,坚持规范性与实用性并重,全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财务预决算、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14条,切实提升政务信息的时效性与实用性,拉近与公众的距离,促进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当前,市残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法规公开滞后,未能及时响应公众信息需求;二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针对性与实用性不强,既难以全面展现残联工作全貌,也未能充分契合公民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影响了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成效,制约了政务信息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市残联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1.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内容筛选编写、公开渠道运用等方面,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确保熟练掌握工作要求与技巧。

  2. 畅通反馈与改进渠道:依托残联官网理事长信箱、公示服务电话,广泛征集公众对信息公开时效性、精准度的意见建议。实行反馈事项台账管理、闭环处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持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