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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及“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zj.changchun.gov.cn/)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联系电话:0431-88770067,传真:0431-887792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形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和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依托“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主阵地,积极做好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地质矿产、测绘管理等业务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业务类、概况类、政务动态类等政府信息112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70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421条。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273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8条,行政事业性收费6336.83万元。解读信息发布1条,办结留言118条,开展信息征集调查2期。公众可通过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查阅并检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年度内通过当面、信函、邮件等多渠道受理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2023年,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498件,已办结49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申请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申请登记、初审、转(交)办、答复、归档工作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入库新形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政府网站自查自检工作,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形成自查自检报告,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调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栏目建设,维护升级12个专栏,新开设1个专栏,全面覆盖规划和自然资源各业务板块,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公众全面获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政府信息。开展与省、市一体化平台对接,认真做好市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提高平台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各信息化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年度内无安全事故隐患。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会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通过局网站“批前公示”“意见征集”等方式主动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0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0

8

0

0

0

0

4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8

4

0

0

0

0

3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49

0

0

0

0

0

4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1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1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4

2

0

0

0

0

7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3

8

0

0

0

0

4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0

1

2

13

8

0

0

0

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政务平台管理有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

   2024年,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征收、规划审批等社会关切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局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专题部署、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创新形式,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在门户网站上更新工作动态,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快加深群众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理解。三是加强审核,确保规范。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定,层层压实审核监管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