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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7671577240/2023-46250
分  类: 对外贸易;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 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商务字〔2023〕15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索引号: 112201007671577240/2023-46250 分  类: 对外贸易;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 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商务字〔2023〕15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关于印发《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商务字〔2023〕15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顺应当前外贸发展形势,充分发挥广交会对长春市稳外贸工作的带动作用,根据商务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商办贸函〔2023〕437号)有关要求,市商务局制定了《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5日
1215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广交会长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