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2年长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长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精神,由长春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司法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邮编:130000,传真电话:0431-8580587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春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春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做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各类司法行政信息。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5条,其中动态类信息28条,采购类信息14条,信息公开基础平台信息50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统一受理、处室拟办、分管领导审核、办理答复”机制,建立完善规范化档案台账。受理依申请公开5条,其中互联网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

(三)优化栏目设置。落实专人负责机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基础平台的栏目设置,设置公开栏目达到16类。加强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四)加强政策解读。先后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

(五)完善公开信息。按照《政务公开指数评估报告》要求,持续开展整改工作,完善履职依据20条、公务员招录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20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行政立法信息10条。

(六)加强信息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工作,实行处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把关机制,提升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77.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需要加强与公众互动不够充分等。针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有效及时公开;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公众浏览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