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司法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由长春市司法局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投诉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是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长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司法局603室、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审批大厅司法局综合审批窗口,联系电话:8580429588779053,电子邮箱:ccsfjxxzx@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常态公开、保密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部门公信力,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建设幸福长春、法治长春、平安长春、数字长春的工作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网络和工作责任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构建“互联网+”的信息公开新模式。年初以来,市司法局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实施多种媒体(自媒体)为载体和“互联网+”新型信息公开模式。建设完善长春司法局网站、律师网、普法网、法律援助网,新建了12348长春法律服务网累计点击量100余万次。应用官方微信服务号、新浪微博和“长春以案释法”微信订阅号,微信共解答群众咨询8600人次,新浪微博粉丝人数达到2800人,累计关注人数15000人次。改版升级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了信息公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一号全覆盖功能。实现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微信等自媒体、官方网站等互联互通,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法律服务更方便更快捷。

(三)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确定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均通过“自媒体”新型信息公开模式以及公示栏、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和市政务中心审批窗口分别设置了信息公开查询点,受理群众公开申请,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市司法局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省市相关制度,对《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制度》、《长春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监督举报制度》和《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依照《条例》认真统计年度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完成了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公布工作,并于331日前公布信息公开年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1231日,全局主动公开信息1695条,其中,利用网站公开信息1445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72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78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8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44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长春市司法局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4件,通过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信函形式申请2件。


五、行政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长春市司法局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件数为0。全年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为1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收费

2018年,长春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市司法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6份,均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办理完毕。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长春市司法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发展、自身建设、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开内容和时限上存在着不全面、不及时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施。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阳光透明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和公开载体。强化司法行政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和解答工作,作好依申请公开查询工作,依法满足百姓对司法行政信息的需求。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所务公开和服务公开的宣传工作。组织聘请社会监督员,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广泛开展开门评警、开门评法律服务、开门评机关建设等评议活动。

下一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长春实际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民生,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的政府做出新贡献。

 

长春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网站工作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