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0年长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长春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民政局”( http://mzj.changchun.gov.cn)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机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155号;邮编:130062;电话:87905352;传真:87905365;电子邮箱(ccmz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里程碑式的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以公开稳预期、以公开强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发布解读回应,以公开稳预期
  围绕民政工作要点,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先后在2020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中对做好节日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帮扶情况、2020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启动新闻发布会中的活动情况进行权威发布。通过媒体专访、网站发布、微信、微博推送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公开效果。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局网站“公众留言”“监督投诉”栏目回复办理等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养老服务、城乡低保等方面问题,及时予以解答。继续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局网站、微博、微信、信访接待大厅大屏幕等载体宣传和解读《条例》,便于办事群众了解政务公开内容。
(二)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以公开强监督
  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执法公开。在重大决策之前广泛征集公众意见,通过集中民智,听取民意,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构建了“12345”制度体系,即实施方案1个,市场主体、执法人员名录库2个,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单行制度3个,行政执法、随机抽查、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4个,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规范用语、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5个。对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进行公开公示,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促规范。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一是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开设统计数据栏目,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支出和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开效果明显。二是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力度。依法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44项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对取消事项进行公示。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我局制发、执行的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清理后现行有效的7部局规范性文件在局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公示。四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市民政局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办理建议提案的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文20件,取得了“代表委员满意、群众得实惠”的良好社会效果。五是推进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制定印发《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9个方面要素,为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优服务
  充分发挥市民政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 1039条。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长春民政” 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00余条,“长春民政”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00余条。市民政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在长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做到“最多跑一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7

1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30

31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37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2303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还存在着认识不足、贯彻落实不够到位,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新颖的问题。二是对主动公开或更新的信息,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专业内容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学深用好“五步工作法”,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规律,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经常性的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全局上下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提升网站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除因涉密或敏感性较强的事项不能公开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第二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项目数的统计分类有变化,以大项为统计单位后,以目前统计数据为基础,每年进行调整。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