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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咨询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民政网”(http://mzj.changchu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的目标,遵循规范、快捷、便民原则,从完善信息公开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入手,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同时,我局坚持做到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标准、有内容。各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在信息公开数量上,2008年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为898条,主要依托长春民政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长春民政网站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122条,占13.6%;部门机构信息43条,占4.8%;民政动态信息374条,占41.6%;重要专题报道6项,专题信息81条,占9%;办事指南63项,信息181条,占20%;财务公开、计划公报、人事变动等其他信息17条,占1.9%。另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板、宣传册等形式公开信息80条,占8.9%。

  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此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并根据政务公开办要求和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目录》。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对有关民政重点建设、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以及本局自身建设等情况,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并重点突出了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推进养老服务、泥草房改造等民生计划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社区新型管理体系等民政“六大”体系建设内容的信息。

  在信息公开的形式上,一是着重强化了长春民政网站的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网站整合民政信息资源、宣传民政工作、规范为民服务的作用,我局于2008年10月份对长春民政网进行了改版。改版后的网站设计更规范、内容更丰富、查询更便捷,特别是对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细化和补充,其中民政访谈实录、民政专题专栏、办事指南等栏目突出地体现了民政工作的特色和便民服务的功能。二是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载体不断丰富,多数单位普遍采用设立公开栏、公示板、挂牌办公、印发办事指南小册子等信息公开形式,救助站、军供站、军休中心、慈善会等事业单位还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本单位的网站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咨询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有22200余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电话咨询22000余人次,网上咨询128人次,全部及时进行答复。全年无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我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均是免费提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需不断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要健全完善“在线预审”、“在线申报”、“在线办理”等网上服务栏目。

  2009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先进部门的经验,进一步扩充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深化信息公开效果、大力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