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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长春市科学技术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春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邮编:130021,联系电话:0431-88777255,传真:0431-887772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加强改革中凝聚力量。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努力实现以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科技政策等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政策文件、公务员招考录用、部门预决算等信息89条。二是建设“规划计划”“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专题专栏,展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信息公开。三是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以图片、文字、专栏等形式,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反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二)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策解读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2023年,在长春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13篇。
  局领导带头宣讲政策,带头接受采访,做好“第一新闻发言人”。8月16日,长春市科技局局长于柏生参加了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政产学研协同 地校院企携手 创新引领长春振兴突破发展大会”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聚焦科技创新驱动 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行动计划》、《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政策解读。市科技局与属地开发区、基金组建“科技政策宣讲团”,分别深入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所、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长春中医药大学等12所重点高校院所开展系列宣讲。全年围绕《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等重大科技政策开展宣传解读。全年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32场次,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38次。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认真落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确保公众看得到,能监督。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3年,发布规范性文件9条,政策解读13条,完成科技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集中展示,并及时动态更新。
  科技局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475余条。针对网站存在问题,进行专项自查,清除错别字、异常外链等历年不规范信息168条,确保信息发布规范。
  (四)强化学习宣传
  向各处室负责人传达《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办公室举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全体干部对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保密规定等方面进行培训进行了专题培训,指导各处室进一步掌握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法。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在公众参与专栏中,长春市科技局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共接到留言12条,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

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科技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科技政策栏目有关信息更新时效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对该栏目进行了改版,安排专人负责维护,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二是政策咨询渠道需进一步畅通。充分发挥“局长信箱”窗口作用,及时解答社会公众各类政策业务咨询,提高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和时效性。
  2024年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规范。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