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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长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09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要措施,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市政府1444室,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252,传真:0431-88777253。

  一、概述

  2017年,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以强化为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创新服务为宗旨,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公开范围的广泛性、公开方式的多样性上下功夫、见成效。进一步打造阳光科技、提高服务能力、保障创新发展。

  (一)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情况。所有科技计划项目、所有流程节点的项目名单都在网上公开公示。

  (二)科技创新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完善长春市“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云平台,集聚了26所高校、89所科研院所、1487户科技企业、4155名科技专家、695项科技成果、1849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信息,构建各类主体互动对接的信息纽带。与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打造“东北亚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了全球103个国家的专利信息1.07亿条、全球商标数据2900万条、中国版权数据636万条、科技文献数据6.8亿条,是东北地区首个实现“三权合一”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实行线上线下互动的常态服务模式,线上通过科技金融服务网站、QQ交流群、科技金融红娘新浪微博、科技金融红娘服务热线,加强各要素与科技企业沟通交流,推进科技支行、小贷、担保等各类投融资机构服务科技企业,累计为1000余户科技企业提供投融资超过130亿元。

  (三)科技创新工作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长春科技网站发布工作通知72个、工作动态信息100余条。借助新闻媒体加强科技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向负责科技宣传的记者反馈信息,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主要措施

  (一)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化

  1、决策公开。召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论证会,请高端专家精准把脉。对起草的《<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2、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创新政策、科技工作的进展成效,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3、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

  4、服务公开。职权的名称、类型、设置依据、承办人、监督方式、工作流程等基本信息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增加办事透明度。

  5、结果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名单、长春市科技局外聘法律顾问人选、长春市推荐吉林省科技小巨人名单等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6、建议提案公开。承办市人大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相关情况全部面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多样化

  1、借助科技网站公开。加强长春科技、长春知识产权、长春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三个科技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公开各类科技创新信息。

  2、借助信息平台公开。发挥长春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云平台作用,促进科技人才、科技成果与创新需求常态对接。

  3、借助新闻媒体公开。运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

  (三)推进政务公开责任具体化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定期研究和推动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处(室)和事业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各处(室)及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意识,及时收集整理所负责领域的政务公开信息。各处(室)及事业单位选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各处(室)及事业单位编辑的信息需经分管局领导审阅,重要信息经局主要领导审阅。

  3、搞好督促考评。对政务公开情况每季度统计一次、向局领导报送一次,半年和年底分别总结一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发展。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利用科技网站、新闻媒体以及会议,主动公开信息239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加强网上服务和电话沟通服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并办结。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没有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渠道还比较单一。主要是利用科技网站公开信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质量还需要提高。有些信息的质量不高,关注度不够。下一步,要进一步聚焦创新创业主体的发展需求,认真准备和推送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