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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长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31    点击数:

   2009年,在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市政府《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为目标,以推进科技行政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学习活动为载体,以利民便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方式,拓宽领域,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长春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加快推进科技行政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学习讨论活动方案》、《长春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长春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完善了监督检查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调整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成立了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万载斌局长任组长,翟述华、薛春志等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党委、计财处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其他各位分管领导负责有针对性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长春市科技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2009》、《长春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2009》、《长春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受理办法(试行)》、《长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2009》、《长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试行)2009》、《长春市科技局政府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试行)2009》。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和我市经济发展大局,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推进管理改革与创新,建立了科技计划从受理、初审、评估到立项和考核验收实行链式管理的工作程序,努力把科技计划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首先,制定《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重点支持产业指导目录》,明确科技发展计划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并相应地制定各类科技发展计划的申报指南。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科技大会精神,结合《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我们在原来的十项地方政府科技发展计划调整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等四类政府科技发展计划,保证了各类申报项目都符合《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重点支持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其次,对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管理进行深入改革,制定印发了《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长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内部工作程序》、《长春市海外学人创业风险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科技计划股权投资、贷款担保与有偿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了我市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第三,建立了科学公正的科技计划项目评价办法和运行机制。围绕我市科技发展计划重点支持产业指导目录,我们着力优化立项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申报公开、招标公正、评审透明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由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认证,统一发放网上申报注册码,申报单位或个人凭注册码进行网上申报,增加了项目申报的透明性。建立动态的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建立评审专家信誉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成果鉴定指标体系,建立项目承担单位实力与信誉评价机制,健全科技经费投入使用的监督制度,努力提高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第四,创新对科技经费的管理方式,对项目扶持资金实行分期拨付方式。我们把项目执行期分一期拨付70%、二期拨付30%两个阶段,立项后执行第一期拨付,列入当年财政预算;项目验收合格后,执行第二期拨付,列入第二或者第三年财政预算。省科技厅曾专门到我局视察、总结我局科技计划管理经验,并在全省推广,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二)创新方式,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


   一是坚持会议公开。2006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点和世界科技发展的基本态势,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做出了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我市也在这一年召开了全市科学技术大会。会议出台了《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此外,我们还在每年召开的科技工作会议上发布本年度的市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便于申报单位或个人及时了解项目申报的详细信息。
二是利用媒体公开。通过电视、报纸和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我市申报国家、省的科技发展计划情况和受理审批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的全部内容。从计划的发布、受理情况、评估结果和审批结果,每一环节都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三是实行窗口公开。我局在市政务中心综合大厅实行窗口式办公。共设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合同复审、科技企业审批和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等四个窗口。2008年3月我局新组建的行政审批办公室正式进驻市政务中心综合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能将原由各处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审批、统一对外服务,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均在行政审批办公室窗口统一受理,实行网上申报,真正做到了项目申报的公正、公平与公开。今年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共受理各类计划申报项目738项。为了加强窗口职能的宣传,我们将有关审批、认定等职能和流程制作成宣传板,在办公大厅公示,使审批流程更加透明化、公开化。同时,注重规范审批制度,减化审批手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为行政相对人发展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是搭建网络公开平台。自2000年6月我局的科技网络平台就已顺利开通,是我省第一家大型科技信息类网站,成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窗口”和“桥梁”。为了不断提升网站的服务质量,先后进行了8次较大规模的改版。2009年5月,根据市政务网站考核评议要求,对长春科技网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版,加大了网站双向互动功能的权重,调整了栏目设计和首页布局,加大了信息容量,建立了“中俄、中德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和“市政府与科技企业信息互动平台”、“科技文献资源服务平台”、“科技成果共享平台”、“上海—长春技术转移基地”等6个公共服务平台,还开通了长春技术转移网。在网站互动功能上,提供了网上投诉、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在线查询、民意征集、公众留言等栏目,局内主要工作的网上全面及时报道,使网上公开的内容更加完善。


(三)加强督查,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以“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围绕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政府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讲话精神,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长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加快推进科技行政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学习讨论活动方案》,确立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分步骤、分阶段进行组织实施。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局内各项“工作指南”,建立了网上公示和专家评估论证制度。对每年度各类计划拟定受理并提交评估论证的项目,以及经专家评估论证后拟定立项的项目,都在网上向全社会进行公示。确立一周的异议期,对无异议的项目或有异议但经异议处理后明确的项目,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建立项目评估论证专家库,对每年受理的所有计划项目,一律委托中介机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组成专家组,交由专家组进行评估论证,提出评估意见。科技局各职能处室均不参与项目的评估论证。同时,认真落实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任务。3年共受理群众投诉36件,办结率100%,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群众知情、了解、满意。


   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营造科技发展最佳软平台。第一,组建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办公室职能将原由各处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审批、统一对外服务。局长同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签订授权书,使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由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牵头,相关处室参加的协调运行机制,保证行政审批工作高效衔接,为行政相对人开展工作,优质、高效服务。第二,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配行政审批人员。按编办批复意见,现确定行政审批办编制4人,内部调剂工作正在进行。在选配行政审批人员过程中,将引入竞争上岗,择优选人的用人机制,从机关相关处室选调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审批办公室,并把行政审批办公室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场所,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同时,对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等。第三,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制约。行政审批办公室组建以后,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管理规程》、《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用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行为,局长及局党组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行政审批办公室情况汇报,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听取服务对象、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对行政审批办公室的意见反馈,形成行政首长负全责、局党组全面管理、全社会广泛参加的监督检查机制,从根本上保证行政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率。


   三是不定期开展了政务工作测评。结合全市开展的“双评一讨论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机关各处处长和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处长进行了政务工作民主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并排出了先后顺序。通过测评,不仅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且使广大干部受到了触动,提高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形成工作有部署、落实有单位、实施有措施、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长期监督机制。同时,在局内评优、评先活动中,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一票否决制,在机制上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经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通过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我局连续3年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连续多年在市政府系统政务网站考核中名列前茅。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是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指导、支持、帮助我局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创建服务机关”的要求,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政务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激励与制约机制尚未有效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规范,对有的内容是否公开,把握不是很准确;科技计划完全实行网上受理、审批在运行机制上还存在障碍;政务公开窗口集中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强化,服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保证这项工作健康推行,开拓我局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力争做到“六有”,即:有负责领导和工作机构,有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有公开形式和公开载体,有公开承诺和监督办法,有考核指标和奖励标准,有追究办法和处罚措施。


   (三)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围绕我局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四)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一步完善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党政内部网的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


   (五)抓好各类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一方面抓好局内决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完善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我局网站的公开渠道,把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内容全部上网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六)进一步规范各项公开制度。认真查找贯彻《条例》中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二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的审议制度。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