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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乡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环城乡坚持“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两个《实施纲要》确立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加强法治建设”这个主题狠抓落实,努力推进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就我乡一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1.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方案》、《环城乡政法干部政治法治轮训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学习任务。乡党委班子、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四次,全乡政法系统中有行政执法权限的服务科室干部线上学习一次,村书记、村治保主任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精神系列讲话三次,2.党委书记多次督促并参与学习活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1.加强乡村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正文明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2.切实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制定《环城乡“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全乡法律明白人、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村负责政法工作的村干部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5次;联合乡妇联组织妇女学习婚姻家庭、妇女权益和反家庭暴力等法律知识一次;组织法治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两次;利用环城乡政府公众号推送法治专题文章多次并积极转发宣传,内容涵盖宪法日、民法典、国家安全、预防电信诈骗等普法知识。3.强化政府文件备案监督管理。加大政府文件监管力度,做到有件必备,坚持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能,严格审查文件制定依据、程序履行,防止文件带病出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责任落实。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壮大法律服务队伍,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强化执业监管,提高服务水平。5.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健全完善信息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法律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及时反映、解决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健全落实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降低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崇德尚法新农村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6.加强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和社会组织实现全面互动,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7.法律顾问和法学会会员之家双管齐下。继续聘请梁中权、张洪梅等同志作为我乡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为乡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助力依法行政。同时加强法学会建设,成立环城乡法学会会员之家,为解决乡村矛盾纠纷、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放管服”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行政决策的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执法工作的有效监督还不到位。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环城乡将进一步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筑牢篱笆守护环城。1.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基础上,将相关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运用到工作中。2.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律师调解”等经验做法,健全推广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3.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综合式、一站式调解平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进一步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力度,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认真落实律师制度和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源头上加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预防。完善案件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完善落实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5.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

     

     

    榆树市环城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