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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2020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在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在局党组领导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法制科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年工作目标。

(二)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群众服务的自觉性。

(三)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了电子政务信息建设,实现了行政管理网上服务,政策业务咨询可上网查询。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办公楼入口处设牌匾,标明生态环境榆树市分局领导负责工作内容和各科室职责范围;办公室设立标识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工作信息进行了梳理,生态环境榆树市分局2020年主动公开工作信息307条,其中工作动态50条,监测信息12条,排污许可申报、登记信息4条,环境信访问题公示信息10条,企业随机抽查信息4条,部门预算信息2条,政务公开方案信息2条,企业信用评价通报信息1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信息16条、行政处罚信息21条,企业公开信息1条,行政强制信息1条,环评机构备案信息1条,行政许可信息182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增77

1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4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减23

21

行政强制

0

增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07项

 (二)公开形式及数量

1、按照合法、有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各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主要是通过“榆树市信息港网站”,及时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信息等。其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2、对有关全局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的行政决策,实行决策前预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其他各项工作

(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全局没有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情况。

(二)咨询和诉求办理。

在全局工作中,我们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咨询问题,做到有问必答,件件有答复结果。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整改,并答复投诉、举报人。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不收费,全部减免。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务公开工作效果。

自政务信息公开以来,局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生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我局公开结果无群众投诉,行政决策无严重失误,无因政务公开引发群体事件。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又快又好,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条快捷畅通的桥梁。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