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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榆树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榆树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财秘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科联系。办公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708室,办公电话:83835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市工作安排,不断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部门实际稳步推进将政务公开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保证真实公正和信息时效性。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实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着力打造“阳光政务”和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了“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更新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逐渐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2、及时准确公开,确保信息质量。按相关工作要求做到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本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7条,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保证运作有序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省、长春市和榆树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坚持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四)保障推进情况 

  1、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政务公开国评指标和长春市“政务公开指数”评估情况整改落实,定期自查整改,对重点领域内容查缺补漏、更新完善。及时督查检查,保障信息快速准确发布。

  2、积极宣传引领,提升信息知晓度。采取多维度、多种形式引导企业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在公共场所设立专栏,摆放资料,确保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以及获取政策消息的便利度。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更新速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拓宽,便民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是强化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事项,创新公开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榆树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