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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榆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联系(地址:榆树市新民大街与府前路交汇处;邮编:130400;电话:899290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落实到位。明确局主要领导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业务机构,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能推进。
  3、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20条,微信发布11条,微博发布3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榆树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启动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微信和微博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10.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4

  0

  0

  4

  0

  2

  0

  2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榆树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