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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榆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榆树市府前路,邮编:130400,电话:0431-838030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在榆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目录体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2、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本年度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启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存在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一是积极探索公开形式,开拓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