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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榆树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2    点击数:

  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榆树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地址:榆树市政府行政办公楼12楼东侧;邮编:130400;电话:0431-8366523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榆树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对标施策,为实现2024年经济运行更好发展努力工作,扎实推进“一个中心、四个强市”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目录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众对统计相关政务公开政策了解不够深入;二是我局可公开内容有限,除按规定编印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外公开以外,其他领域没有可公开内容。

  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各专业培训内容,在对全市各乡镇街、相关企业培训时着重宣传。以点带面,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高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清晰度;提高公众对统计相关数据的信誉度。二是按照《保密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在国家、省、市未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前绝不对外公布域内相关数据。严防泄密现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榆树市统计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