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2年榆树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文件要求,特编制2022年度榆树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地址:榆树市政府行政办公楼12楼东侧;邮编:130400;电话:0431-8366523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榆树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在榆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目录体系,积极主动公开统计资料。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榆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统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公开,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件,已办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榆树市相关文件精神,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可公开内容有限,除按规定编印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外公开以外,其他领域没有可公开内容。
(二)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