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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榆树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点击数: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榆树市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强化主动服务,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主要包括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及工作开展情况、基层党建工作等信息。各科室负责人积极做好科内人员的协调、督促和保密工作,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指的是2020年数据;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指的是2019年数据。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建议咨询本级司法(法制)局或本单位政策法规部门填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主要问题为公众对统计相关政务公开政策了解不够深入。

改进情况:是持续加强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各专业培训内容,在对全市各乡镇街、相关企业培训时着重宣传。以点带面,提高公众对统计相关具体工作知晓度;提高公众对统计相关政策清晰度;提高公众对统计相关数据信誉度。二是按照《保密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三是在国家、省、市未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前绝不对外公布域内相关数据。严防泄密现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榆树市统计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