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榆树市人民政府10楼,电话:0431-836224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在榆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民生领域、公共监管领域、营商及经济建设,“六保”“六稳”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目录体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实效,着力打造“阳光政务”和服务型政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落实到位。明确局主要领导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为承办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业务机构,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能推进。
3、健全制度和规定,明确工作职责。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各种工作动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依法审计,公开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本年度在信息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工作动态30条,法制专栏5条,政务信息5条。新浪微博发布249条,抖音短视频发布2条。公开组织机构1条。
二是公开信息内容。2020年,审计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在保守国家、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项目)秘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是本局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不存在减免费用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榆树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启动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新浪微博和抖音短视频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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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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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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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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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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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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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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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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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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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3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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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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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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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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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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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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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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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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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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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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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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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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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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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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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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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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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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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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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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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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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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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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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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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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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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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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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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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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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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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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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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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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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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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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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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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平等、便民”的原则,我局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在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努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21年,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方向
1、加强信息公开性。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信息服务、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公布的工作,不断丰富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内容。
2、加强信息服务性。将进一步加强审计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拓展网站的信息服务功能。
3、加强信息有效性。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各类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信息公开的网上平均发布时间。对上报的信息精心筛选,确保有效性和实用性。
4、加强校对和管理审批等信息公开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操作,确保2021年审计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做到管理有效,公开及时,便民监督,畅通渠道,服务到位。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榆树市审计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