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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榆树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1    点击数:

本报告由榆树市气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条例》、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良好的气象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我局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领导小组,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实施。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各内设机构其职具体抓的“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各科室按有关规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建立局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加深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到人。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组织修订了《榆树市气象局关于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修订)的公告》、制定了《榆树市气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榆树市气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且均已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细化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气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全市气象服务工作。

(三)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宣传

重点依托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榆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利用“3.23”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气象科普下乡、安全生产宣传日、“冬春科普大行动”日、结合扶贫工作、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设置展位、展示展板、向民众发放传单、接受现场咨询,对气象法律法规、防雷减灾知识、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科技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宣传。以科普进农村的活动形式,播放气象科普宣传片,发放科普宣传手册以及开展气象问题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防灾减灾能力。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深入开展气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9年底,榆树市气象局微信发布信息共365条,榆树市气象局微博发布信息201条,气象信息1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市气象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开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现有的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经验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

2019年,我局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网站要充实栏目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时效性,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

七、联系方式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榆树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榆树市科铁公路395公里处,电话:0431-83613477,电子邮箱:yushushiqixiangju@163.com,邮政编码: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