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榆树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榆树市气象局,电话:0431-83611535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在榆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良好的气象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我局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领导小组,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实施。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各内设机构其职具体抓的“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各科室按有关规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建立局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加深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到人。
2.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组织修订了《榆树市气象局关于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修订)的公告》、制定了《榆树市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榆树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且均已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细化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气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全市气象服务工作。
3.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宣传
重点依托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榆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利用“3.23”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气象科普下乡、安全生产宣传日、“冬春科普大行动”日、结合扶贫工作、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设置展位、展示展板、向民众发放传单、接受现场咨询,对气象法律法规、防雷减灾知识、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科技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宣传。以科普进农村的活动形式,播放气象科普宣传片,发放科普宣传手册以及开展气象问题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防灾减灾能力。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深入开展气象服务。
4.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
截止2020年底,榆树市气象局微信发布信息共398条,其中重要气象信息 15期;气象信息135;短信17期;预警176期;雨雪情信息27期,榆树市气象局微博发布信息5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本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榆树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启动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微信订阅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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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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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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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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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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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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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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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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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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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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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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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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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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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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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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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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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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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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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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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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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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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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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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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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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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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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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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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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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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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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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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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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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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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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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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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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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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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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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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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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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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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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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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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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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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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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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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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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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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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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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现有的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经验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
(二)整改措施
2020年,我局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网站要充实栏目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时效性,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榆树市气象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