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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榆树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点击数:
 2024年,市财政局认真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市财政系统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财政部门是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我局的各项政务信息必须依法公开,这是我局上下达成的一致认识。我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源头防腐的重要手段来抓,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文件精神,布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性、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
  (二)完善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务公开条例》、《长春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新闻发言人等相关制度,细化明确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解密条件等。根据省、市推进权责清单制度的新要求,对我局职权事项进行进一步的分类、梳理及完善。
  (三)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一是增强意识,抓好发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局发文稿纸及政务公开信息(上网)审批表进行普及推广,从发文环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强化培训。及时总结、广泛宣传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讲座、培训班,加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交流,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技术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监管。坚持把网络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经常对科室计算机进行检查,强化网络防火墙升级建设,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络信息技术安全。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架构。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成立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二是健全基本目录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我们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按规定应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作用,增加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的数量。(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榆树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榆树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创新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方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榆树市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