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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开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www.caid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邮编:130011;电话:0431-81501216;传真:0431-81501238;电子邮箱:ysjqkq@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1.强化机制体制建设。成立了以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区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驻区机构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8个指标建设组和6个保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营商环境建设局,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2.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汽开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全年梳理汇总14个项目81小项全部完成或者长期坚持。
  3.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吉林省软环境办关于做好京沪浙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的通知》、《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方案》文件精神,复制推广京沪两地13项、供各地学习借鉴的23项和浙江省的7项改革举措进行细化分解,与本区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目标有机结合,大幅提升汽开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地。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关于落实2020年全省深化“放管服”工作方案》,确定15个牵头部门,对51项工作任务、159项具体措施落实了责任,形成台账,定期调度。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受审分离”、“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专项改革,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10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企业设立“五章一盘”免费政策,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三是推进长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116个政府投资及“三早”项目进行梳理调度,加快项目推进;依托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证照、印章和签名的电子化;协调审批部门完成“多测合一”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生成协同服务、联合服务、联合验收管理等工改相关工作。
  2.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调整。以“5+x”事项为原则,全面开展“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相关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367项,公共服务事项104项,“最多跑一次”事项343项。二是组织权责清单事项确认。以 “9+x”事项为原则,梳理形成我区各部门权责清单事项755项;组织协调区编办及各街道梳理公布目录清单事项234项。三是推进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复用。统筹全区24个部门参与集中复用工作,共复用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804项,完成率100%。四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事项梳理工作,会同法制部门,组织各成员单位梳理事项97项,形成《汽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五是落实赋予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改革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开展赋予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要精神,政数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连续三轮共确认需市下放的行政权力10项。
  3.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专项工作。一是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我区15个部门356个政务服务事项在原有基础上,再一次推进占比16%,进行减环节、减材料、压缩时限的优化,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二是抓好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服务终端,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2020年,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总量116382件,满意率100%。三是抓好服务一汽工作。设立一汽工商事务顾问,成立一汽项目绿色审批通道、一汽外籍专家出入境绿色服务通道,实行24小时全天候预约服务;为一汽等企业办理政务事项提供专区、专人、专批业务。推出政务大厅领办、代办、帮办、午间无休、延时服务、项目秘书等措施,为办事人提供全程专业化服务。四是抓好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大家来找茬”工作。共测试政务服务事项425项,梳理总结问题7类,形成报告,报市政数局。五是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发放调查问卷205份,参与问卷调查者对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各项满意率均为100%。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建立联动机制,服务企业发展。制定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汽开区法院与8个招商局共同落实联动机制,走进一汽企业,与企业高管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举措、企业合规及审判执行工作流程优化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营商环境。
  2.加强互联网审判,降低案件诉讼成本。探索民间简易案件互联网全流程审判,全年互联网在线受理审理一汽金融案件726件,网上开庭207件,在线调撤案件226件,切实压缩了商业纠纷耗时,减轻了企业诉讼成本。
  3.开展普法宣传,优化全民普法环境。全面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六走进”普法宣传活动,以宣传《优化营商条例》及《民法典》为重点,通过微信公众平台、《888新说法》栏目、普法进企业、进村屯等方式,宣传法律常识,为群众、企业解答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4.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改革。加大制度执行监督力度,对全区11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对重大处罚卷宗施行备案制,从评查情况看,各行政执法部门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评查方式、责任落实等方面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
  5.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汽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街道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大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新增3个二级栏目11个三级栏目,完善更新栏目14个,纠错1个,发布信心624条。在迎接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得到了市政务公开督导处的好评。三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下发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依据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条目逐项细化公开内容进行信息录入,梳理出22个领域《标准目录》829项。四是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制定了《汽开区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对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粉丝活动开展次数少、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和微博更新数量较少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四)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企业经营的信用环境
  1.夯实信用基础工作,实现管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在汽开区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专栏”1个,实时发布信用新闻和预警信息;在“信用长春”网站发布信息226篇,公示行政许可数量2000条。二是加大容缺受理信用承诺在审批事项中的使用,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全年各领域签订承诺书7000余份。三是加强信用记录应用,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审批单位在办理行政许可中,纳入企业信用报告环节;税务局,评出A级361户,B级2934户;教育局开展民办幼儿园定类定级评估;工商联、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也相继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四是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及重点领域管理。归集红黑名单300余家,联合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及审批单位为一汽重点企业及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政策,共形成激励案例358家,激励成果1790例;积极开展公益性企业诚信建设专题讲座3次,邀请区内各行业30余户企业法人代表参加。
  2.开展诚信万里行,营造国际汽车城良好营商环境。一是诚信进企业。深入高力汽贸城商街,逐家入户为企业开展信用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及现场指导签订承诺书,开展诚信商户评定。二是诚信进商圈。深入华港二手车商圈,从信用宣传培训、信用档案形成、“信易+”各场景应用、典型案例形成等多方向逐步推进。三是诚信进社区。深入群众生活区、居住区,通过发放宣传册,印制条幅,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居民了解如何建立个人信用。四是诚信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诚信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诚信教育演讲、板报、电子大屏宣传诚信教育;各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五是诚信进政务(公共)服务大厅,通过展板、LED大屏开展宣传,在审批和服务中纳入诚信环节,提高企业和个人对诚信的认识与应用。
  3.打造亮点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一是为增强辖区商户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开展了“诚信商户”评选活动,经过实地走访、资格审查、信用审核等环节,首批10家商户获得授牌,活动赢得长春市政数局高度认可。二是设立“信用驿站”。在长春市开发区中首家在政务大厅建立“信用驿站”,并开设“信用咨询”窗口,推出我区信易批、信易贷、信易借三项“信易+”服务,为信用好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三是开展信用追溯,确定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为首家推广对象,多次到现场,全程了解生产及销售情况,协助企业为产品附上可追溯码,此项工作代表长春市,参加了全国“物联网”信用追溯汇报。
  (五)提高服务意识,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
  1.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加大复工复产期间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
  2.推进纳税便利改革。一是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持续压缩办税事项和时间,推动更多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税务系统已实现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服务等企业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对进一步简化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做出贡献。二是积极深化企业开办全程网办、联审联办,“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半小时。三是通过政企通、钉钉等平台发送防疫信息、政策180多条,妥善处理企业各类需求620余件次。经济发展局认定中小微企业109户,帮助272户企业办理税收、“五险一金”“水电气”等减免补贴,减免税费1100万元。
  3.搭建融资平台,缓解融资难题。一是以万人助万企、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为契机,开展多项金融扶持政策。我区与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长发集团、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共同发起的宏碁产业发展基金合作框架,基金规模将达600亿元。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向一汽集团授信50亿元“预付贷”专项用于支付上游企业贷款,并实时分阶段放款至供应链终端小微企业;多家金融机构与我区创新服务模式,共同签署总计300亿元授信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支持一汽集团新能源汽车基地等项目建设。二是召开银企对接会,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50户,涉及融资金额近10亿元,业务涵盖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多个品种。为汽车城建设蓄积力量,助力长春国际汽车城厚积薄发。
  4.规范有序开展招投标工作。优化投标保证金管理机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允许以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规范招投标信息发布,降低了投标人质疑、投诉的风险,加强招标投标信用监管,严格限制失信企业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为项目建设高质完成保驾护航。
  5.做好进出口贸易指导。与长春兴隆海关建立我区进出口企业联席工作制度建立进出口企业服务微信群,开展通关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做好进出口通关业务指导。
  (六)抓好改革创新,营造优越创新创业环境
  1.全面提升创新承载力和竞争力。一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大智慧平台、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将智慧渗透到智慧政务、智慧社区,整体提升长春国际汽车城建设水平。二是拓展创新创业空间。以8家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载体,定期开展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交流及业务培训。以“企业技术需求挑战赛”为载体,做好与一汽高专等院校的产学研协同发展及企业的成果转化工作。4月、5月在一汽富晟科创创业孵化基地开展了2次线上“创新项目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定向声技术应用项目、车内主动降噪技术应用项目、无介质空气成像视觉技术应用项目等纷纷亮相。
  2.强化引进人才优质服务政策。一是加强人才住房保障。落实长春市人才新政20条中“给予高端人才年度奖励和重点院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补贴”,两项人才政策惠及汽开区42户企业、1980人,所需各级配套奖补资金共计约5787.6万元。二是出台引进人才政策。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草拟了《汽开区“百企千才”行动计划》和《汽开区关于进一步服务一汽助力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特别是在引进中德项目的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优惠政策获得德方的充分认可。在人才公寓和外国专家公寓的建设上,也走在了全市前列,不断完善的人才政策和优惠措施为汽开区项目引进和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也为汽开区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打造智慧型数字化管理环境
  1.为管委会各部门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做好我区智慧办公系统和财务审批系统建设统筹设计;防疫期间,为新组建的“防控指挥中心”临时办公地加班加点铺设网线及所需网端;为我区汽贸大厦各部门入驻原市政务中心大楼,全力投入技术支持工作。
  2.做好信息化建设工程。完成管委会办公楼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管委会停车场系统建设工程;停车充电车场工程;管委会大厅LED大屏改造工程;908会议室LED大屏改造工程;313应急管理局会议室改造工程;902、903会议系统室再建工程;礼堂小鱼易连会议系统安装工程等共12项工程。
  3.全面加强日常维护维修和服务工作。加强基础支撑性的设备、设施、软硬件环境的日常维护、维修,做到先行设计、建设,满足政府管理和服务需求;为管委会接视频会议、重要会议及各部门维修、维护和保障共派工2162次,区内户外网络迁址及各项维护维护派工1049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汽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22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6条。制定的行政规章为0,规范性文件为0。根据“三定”方案,我局行政许可、其它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强制数为0。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数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在市政务公开督导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