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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关区幸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止。幸福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关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幸福乡人民政府联系。(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与华康街交汇,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8531116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幸福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各项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确保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幸福乡年度重点工作,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抓手,有落脚点。

  (二)及时依法主动公开。2022年,幸福乡人民政府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4条,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增加居务公开相关内容;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全年共计报送信息28篇,采用24篇,总采用率达到85.7%;通过政务新媒体(3个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转发各类信息。2022年受理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1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持续规范答复行为,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接收依申请一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相关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的基础上,维护幸福乡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公开信息。对幸福乡及下辖社区政务新媒体账号加强管理,同时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联动互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完善综合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指派专人管理,供公众咨询及查阅信息。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幸福乡均安排专门的科室、落实具体责任人来进行管理;对日常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查后公开。同时也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自政府信息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梳理各项工作并进行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我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交流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做好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专题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