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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子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小城子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小城子乡联系。咨询电话:83172002;传真:83172002;地址:农安县小城子乡人民政府,邮编:130228

  一、总体情况

  2023小城子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小城子乡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政府定价涉企收费标准清单。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三)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针对突发事件,我及时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及时向市民发权威信息,澄清在群众中流传的一些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发挥正向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 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按照《条例》规定,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中的有关问题,确保规范有序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提高对政务公开意义的认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要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做好更新工作。

  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热烈的热点问题。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处理能力主要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同时优化政务公开质量,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形成文件清单。并依据梳理形成的文件清单,核对网站上公开的政策文件,清理重复文件,补充缺失文件;补全公开信息相关要素,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栏目更新存在不及时的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

  (二)基层政府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与试点县存在一定的差距关于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此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

  (三)信息发布格式不标准。整改措施:落实“三审制”,标准化信息发布格式,避免出现错别字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