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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长春市绿园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绿园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绿园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绿园区商务局办公室905办公室,邮编:130000,电话:0431-87605314。

  一、总体情况

  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我局多次召开单位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调对我局核心业务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一定要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定期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工作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信息,公开我单位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成员信息和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有利地促进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 2023年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五)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对外宣传的主阵地,要坚持以机制平台为抓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我局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年初有关计划安排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关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讲求信息时效性、准确性,逐步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务有待提高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

  下一步,我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