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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宽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346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包括行政许可类信息8条、行政确认信息138条、政府集中采购类信息8条涉4项采购项目;新闻消息类信息192条。

区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梳理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学习《吉林省政务公开文件资料汇编》等规范性文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标准,严格行文格式。二是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根据要求,对照条例内容,结合工作职责,及时上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工作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进行相关政策解读。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区文旅系统更新维护的四个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化丰富公众号版块设置,打造更具时代性和针对性的新媒体平台。2020年,“宽城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共刊发52期、61篇文章。“长春市宽城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共刊发56期、71篇文章;“长春市宽城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共刊发19期、54篇文章。“宽城区田径业余体校”微信公众号共刊发5期、6篇文章。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全年对信息公开培训1次,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9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确认)

130

+8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9,915,749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站位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公开质量、公开形式、公开内容、信息查找、更新时限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媒介手段运用不够;业务培训还不够专业,专题研究还不够深入;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有待提升,公开能力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公开能力仍需提升,特别是新《条例》实施后,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和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工作站位。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提高主动公开意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加强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文旅局中心工作及百姓需求,加强主动公开力度,丰富网站内容。持续关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度。 积极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手段进行信息公开。

3.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培训内容,注重培训效果。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的认识、理解和把握,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4.全方位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细化《条例》主体适用,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平台在舆情回应中的作用,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作用,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宽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区文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长春市宽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0日

 

 

 

 

 

 

2020年宽城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