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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园林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通知要求,现公布林业和园林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业和园林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着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与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需求。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

1.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工作基本规则,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努力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常态化。积极参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要求完成了抽查清单、抽查计划等信息的录入、公开工作。

2.严格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全年报送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审批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13条;碧玺系统受理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5条。按照主动服务、便民快捷的工作要求,我部门2021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时报送双公示台账,迟报率、漏报率、瞒报率为零,认真进行梳理权责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目前已完成长春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录入工作,实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目标。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政务舆情回应意识,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设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咨询电话,电话真实有效、畅通,接听、回应情况较好。

(二)及时受理公开申请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为配合碧玺系统上线运行,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我局制作了检疫复检、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流程图,加大对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助力区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再次提档升级。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电子屏公布区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指南,包括部门名称、联系电话等。2021年,我部门未收到公开申请,办理0件。

(三)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制

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的工作机制,充分贯彻执行《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长春净月开发区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长春净月开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准确,不泄密。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对部门的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此外,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了解修订后的条例与国家有关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部门将继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